校車路線及收費安排

24-25年度校巴路線

校車路線及收費安排

本校所有校車由香港耀能協會申請社區資源購置,校車司機由教育局資助,校車的所有營運成本均倚靠校車收費,以自負盈虧方式運作。校車收費原則按路程遠近收費,並按年檢討。為了維持足夠的營運經費,保持服務質素及在公平原則下,於諮詢家長教師會後,本校法團校董會決定校車收費如下:

1.固定路線校車服務上課日學生乘搭校車往返學校及居

1.1收費及退款原則

1.月費形式收取,有關費用只包括行走固定路線;

2.(i)任何學生如因事或病請假一個月,經校方批准,可獲發還該一期之費用。

(ii)任何學生如因事或病請假少於半個月,不會獲得發還任何車費。

(iii)任何學生因事或病請假,而請假半個月而未達一個月,則可獲得發還相當於半期之車費。

2.非固定路線校車服務學生乘搭校車往來目的地、學校或居

2.1使用是項服務及收費之準

(i)學校安排之各項學習活動、課外活動、週末及長假期活動;

(ii)學校建議進行的治療,例如:水療、訂造復康用具、學童保健等;

(iii)是項服務是為學生而設,若學校同意,家長或陪同者可乘搭校車,但需每程收費。

2.2收費及退款原則

(i)每次收取車費,並以來回程計算,不設單程收費

(ii)在非上課日,學生當天因事或病未能使用已預先安排的校車服務,該生仍需繳付該程事費。倘若學生於使用校車服務至少一個上學日前,以書面或致電通知學校因事或因病未能出席,並於事後向校方呈交書面解釋(已於活動前致電通知學校者),可毋須繳付該程車費。

 

3.豁免收費

3.1.校方應外界邀請學生出席代表學校的活動;

3.2.該活動獲資助或津貼車費;

3.3.校方邀請家長擔任義工,協助學校進行活動(義工指非單單照料自己的子女而言,需協助料理其他學生),可豁免家長該程車費;

3.4.學生有個別需要,家長可與本校社工聯絡並申請豁免該程車費,有關申請由校長酌情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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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-25年度校巴路線

 

GZ8465(A車)

上學

候車地點

華明村耀明樓迴旋處

粉嶺牽晴間貨車停車場

祥華邨馬會道上落客處

和睦路(榮福中心)

皇后山1號停車場

皇后山皇盛樓

大元村泰樂樓C座對開停車場

GZ8465(A車)

4:00pm放學

候車地點

大元村泰樂樓C座對開停車場

華明村耀明樓迴旋處

粉嶺牽晴間貨車停車場

祥華邨馬會道上落客處

和睦路(榮福中心)

皇后山1號停車場

皇后山皇盛樓

馬尾下簡頭村巴士站(不定時)

 

校車編號: JD 4037 (B車)

上學

候車地點

上水警察宿舍

太平邨巴士總站

彩蒲苑巴士站

上水救護站

天平邨馬會道巴士站

上水中心6座對面

太和村啟和路

 

校車編號: JD 4037 (B車)

4:00pm放學

候車地點

太和村啟和路

上水警察宿舍

太平邨巴士總站

彩蒲苑巴士站

上水救護站

上水中心6座對面

 

校車編號:SG 4659 (C車)

上學

候車地點

龍尾路

教育大學門口避車處

下黃宜坳村涼亭

廣福馮梁結中學

廣福道

太湖花園一期回旋處

 

校車編號:SG 4659 (C車)

4:00pm放學

候車地點

太湖花園一期回旋處

廣福道

廣福馮梁結中學

下黃宜坳村涼亭

教育大學門口避車處

龍尾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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